广东提出安乐死违宪 专家建议“姑息治疗”减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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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7:36 新华网 | ||
广东有政协委员在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应对无可救治的晚期癌症患者实行“安乐死”。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近日在会办该提案时指出,立法实行“安乐死”有违《宪法》。 广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 目前无法“安乐死”,晚期癌症患者如何减轻痛苦?多位医生建议:应该对他们实行全方位的“姑息治疗”。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教授刘淑俊告诉记者,人类在四世纪的古罗马就有旨在减轻病人痛苦的“姑息治疗”:建小客栈,为病危的贫困人士提供娱乐、食品及避难服务,帮助他们减轻痛苦。世界卫生组织曾提出2000年使癌症病人不疼痛。现在很多国家的医院已实行了全方位的“姑息治疗”。 目前,国内不少正规医院都对晚期肿瘤病人实施“姑息治疗”。比如,以前医用吗啡限制较严,现在就宽松许多,对减轻病人痛苦作用明显。在很大程度上,“姑息治疗”是一种伦理道德! 广州市中医院肿瘤科主任张华认为,手术切除不适宜中晚期癌症病人;放射治疗后肌肉、神经损伤的后遗症较多、恢复难度大;化疗具有全身作用,但副作用较大,尤其是对骨髓的抑制,具有一定的风险。不恰当地对中晚期癌症病人进行大剂量放、化疗,会导致虚弱的生命更加垂危。现在有些国家将晚期癌症患者送回家中休养,似乎不太人道,但我们个别肿瘤医生却对病人“热情过了头”,让一个即将离世的病人还躺在手术台上,加重病人的痛苦,这样只会“逼”病人寻求“安乐死”!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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