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时申报号码没料到被人顶替 手机没打话费上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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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7:53 新华网 | ||
北京某高校的小田前两天发现有人用自己的名字申请使用联通的CDMA手机,并且已经有半年之久了。 姓名被冒用半年 记者从学校了解到,联通公司为了给学生提供优惠,曾特出售133211×××××的号 上周末,小田到联通公司西直门营业厅办理一个新的CDMA手机,业务员告诉小田其名下一直有一个号码在使用。小田这才想起来那次办机未遂的经历,回去跟同学们一说,大家一查,发现每个人名下都有手机在使用。小田和小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觉得特别气愤,这不是侵权吗? 冒用情况较普遍 记者昨天中午同小田和小吴一起来到了联通公司西直门营业厅,营业员告诉记者,类似于小田和同学们的个人资料被人冒用的事在电信行业比较普遍。他们的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联通公司的代理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所致。 小田出示身份证在营业厅打印了一份名头下不知所属的手机通话清单,最近一个月的话费就达到了300元。联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类似于小吴的手机从2月份一直欠费停机的情况,小吴得补交欠费才能销号。也就是说,小吴无缘无故地背上了几百块钱的手机欠账。 记者按照小田提供的一个同学名下的手机号拨了过去,该先生姓古,是重庆人。古先生表示,他也是前几天接到了正式机主打来的电话才了解这一情况的,如果可能的话,古先生愿意同机主一道到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明媒正娶”该手机。 此行为已构成侵权 正皓律师事务所的徐荣斌告诉记者,此种情况对小田和其同学来说已经构成了严重的侵权。至于具体责任人的界定,徐律师表示,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手机现在的使用者是恶意窃取他人的资料,那么其就是侵权人。对于联通公司来说,如果公司和代理商在手机的办理过程中尽到了管理义务,公司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记者/李晨光)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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