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48小时后死亡 患者儿女状告医院索赔1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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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8:31 时代商报 | ||
老父亲以肺炎被收入院,可就在其住院48小时后,儿女们竟接到了父亲因冠心病、急性前间壁心梗、左心功能不全、心衰Ⅲ级、肺内感染、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的死亡诊断。儿女们在查阅了病志、感觉到其中的不当、矛盾之处后,他们将收治父亲的东陵区中心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17.6万余元。 2002年10月,此案第一次开庭,庭审中原告方认为患者在东陵区中心医院就诊过程中 鉴于此,法院让原告做医疗鉴定。2003年3月29日,沈阳医学会的专家们作出了鉴 定结论,认为“该患入院后的治疗不存在误诊。院方既然诊断了急性心梗,就应多次监测心电图和心肌酶谱,以了解动态变化,这两项辅助检查较少,但不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原因。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该医疗事故争议不属于医疗事故”。 2003年6月23日,此案第二次开庭,针对原告的诉称,被告做了答辩,院方提出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时拒绝做心电图检查并拒绝住院,而不是院方不为其作检查。入院诊断慢支、肺气肿等是根据患者本人提供的主诉、现病史及查体和胸透、血常规等结果诊断的。患者的死亡是因其年老体弱多病,身体状况较差,病情进一步恶化的结果,医院的治疗过程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误诊误治和侵犯死者及家属知情权、自主权的问题。 对于沈阳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于原告方提出异议,法庭当庭未予采纳。 此案没有当庭做出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主任记者 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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