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未遂苦求“安乐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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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8:3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魏建华) 因家境贫困,身患癌症的周先生向家人隐瞒自己的病情,不去治疗强忍病痛,由于难以忍受病魔带来的巨大痛苦,3次自尽未果后,他向市内3家医院写信申请“安乐死”。今天上午,记者在周先生位于市北区的家中见到了他。妻子失明自己患上癌症 周先生说,他9年前携妻女从河南来青打工,通过自己的努力,3年前有了房子,女儿 不时袭来的痛苦把周先生折磨得死去活来。为抗拒疼痛,周先生拿针扎自己的手,用头撞墙,生吞花生油,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于是他想到了死。3次自杀未果想到“安乐死” 从今年4月份开始,周先生开始琢磨着怎么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先是吞下了50多片安定,结果邻居发现,送到医院抢救了过来。第二次,周先生从3楼跳了下去,结果只是崴了脚。跳楼不行,周先生又想到了到马路上撞汽车,因为这样还可以留给妻子一点赔偿金。可是在他想冲向汽车的一瞬间,一个念头突然闪过:这样做会给司机带来多少痛苦?结果又没死成。找了5家医院均未成功 今年6月份,周先生从在马路上捡到的一张报纸上知道了“安乐死”这回事,周先生认定,自己需要“安乐死”。 周先生先是找了两家医院,刚把想法说了,院方就把他赶了出来。周先生又开始给一些医院写信。除一家医院给他回信婉言拒绝外,其他两封信都没有回音。 据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马院长介绍,“安乐死”在国内尚没有获得法律认可。根据现行法规,医疗单位只能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医治,任何协助病人结束生命的行为,不管是否得到病人或其家属的同意,都是不允许的。 1986年,四川人王明成因不忍已到肝病晚期的母亲受病痛折磨,要求为母亲实施“安乐死”,他和执行“安乐死”的医生也因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5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宣告他们无罪。这是中国首例因“安乐死”产生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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