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上“制服”轻生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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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9:32 齐鲁晚报 | ||
昨日中午1时50分许,一名在省城山大路某公寓楼工地打工的男子突然爬上一座十层楼楼顶,挥舞着一根木棍扬言自杀,工地负责人与家属苦劝未果。接警后,历下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贾延昭与巡警一中队队长孙国忠等干警火速赶到现场。贾副局长命令民警在楼下铺置棉毡等物,然后来到邻近的楼顶指挥。 轻生男子在平台上烦躁地敲打着木棍,不时对楼下大声喝骂。 据了解,该男子姓刘,江苏人,在工地打工。因索要工资不成,加上与工头有矛盾,酒后仗着酒劲爬上楼顶。 贾延昭:先答应他的合理要求。 不长时间后,工头写下保证书,答应立即支付工资。 3时许,刘某更加烦躁,并将民警递上来的付款保证书扔下来。 贾延昭:孙队,在稳定情绪的前提下,能不能突袭。 孙国忠:民警已埋伏在周围,但楼梯顶部比楼顶高出近3米,平台面积也只有约3平方米,刘某随时有受刺激跳楼的危险。 “贾局长,环境复杂,消防车无法升降云梯”,消防人员报告。 3时40分,民警决定在传递保证书的情况下伺机救助。然而,警惕的刘某始终不肯靠近平台边缘。 4时许,刘某疲惫地坐在平台上。 贾延昭:这是机会。 民警快速安排刘某的工友爬上平台与他对话,一便装民警也爬上平台。突然,刘某一下子站起来,场上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贾延昭:不要强攻,先稳一下。 “吸不吸烟?保证书有不满意的地方尽管提”,民警慢慢与他拉近距离,一名消防队员趁机爬上平台。 4时25分,当刘某脚下一软晃动时,民警立即冲上去将他制服,随后送下楼来。 贾延昭说,工头欠工资不对,但刘某讨工资的做法简直是错误的,这种行为无形中影响了社会治安。 本报记者 刘洪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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