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冠名权 建设新黄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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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9: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黄山市将部分广场、会馆和道路的冠名权、场地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集体出售”,让天下闻名的“黄山”文化资源转变成巨大的城市发展资金。据悉,该市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 这些项目包括新安江畔的世纪广场、体育馆、人行观光索桥等标志性建筑的冠名权、场地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及城市主要干道等的广告经营权。冠名权允许有偿使用15年,场地 据悉,目前已有几十家企业表达了冠名或者经营意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黄山市将通过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上述项目,所有的收益全部投入到新的城市建设中。(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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