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头支票诈骗5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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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0:58 辽沈晚报 | ||
沈阳一装修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刑11年 这是一起用空头支票诈骗巨款的惊人案件。沈阳锦花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松,用四张账内仅有数百元的支票,共填写了58万元,两次换取了被害人苏某上述总额99%的现金。昨日,记者从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松用账面的数百元支票骗取巨款一案,经法院审理,以犯票据诈骗罪,判处陈松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 数百元支票骗了57万 据本案的检察官傅维国介绍,31岁的被告人陈松从浙江省乐清市来沈,并成为沈阳锦花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9岁的被害人苏某是沈阳一家市场卖粮食的。苏某经常从陈松那里将现金换成转帐支票,再将支票存入银行。而陈松用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沈阳锦花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用转帐支票换取苏某的现金。两人之间达成了不成文的规定,每次陈松都要提取1%的好处费。两个人多次合作,一直比较“愉快”。两年里苏某有几百万元现金通过陈松的支票转账。 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松于去年5月14日下午,找到被害人苏某,用支票换取现金。在沈河区工商银行大西分理处,陈松用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装修公司的3张账内仅有500多元人民币的支票,分别填写16万元、23万元、8.5万元,交给苏某,换取了被害人上述钱款总额的99%的现金。 5月14日,被告人陈松又用1张沈阳市鸿翔胶版印刷厂的账内仅有数百元人民币的转账支票,填写了11万元交给被害人苏某,换取了上述钱额总数99%的现金。 陈松两次用账面上仅有数百元的转账支票就骗取了苏某现金57万余元。 诈骗者被判刑11年 苏某从陈松手里拿到转账支票想存入银行,因账面与实际不符被退回。苏某忙打电话给陈松,但是手机一直打不通,到陈松所在的公司找也没有找到。由于钱款中还有刘某等其他业户的钱,6月24日,刘某到文化路派出所报案,称陈松以一张空白支票骗取他人民币23万元,多次查找未果。派出所经过工作找到陈松,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松交代,他原本没想到犯罪,因为工程赔了20多万元,他自己也欠了不少债,所以想挪用一下苏某的资金,等有钱了再还上。法庭上,陈松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签发空白支票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票据诈骗,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松犯票据诈骗罪名成立。被告关于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与法律相悖,不予采信。 当庭陈松被以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本报记者 王志东 (感谢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柏建义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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