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丈给女婿下任务:一年赚回一万 否则别进家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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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1:1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老茂实习生杨小刚近日,富平县流曲镇大岗村一起普通的离婚案却曝出人间美丑善恶两面。老丈人为给女儿招婿,竟当“媒婆”面要求“婚前,先盖3间厦房、拉一副棺材板,再拿5000元。婚后,一年赚回1万元,至少8千元,要不就别进家门”。 据悉,富平县五里墩村村民吴少朋老人今年75岁,长期在流曲镇经营木材加工生意。离婚案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红线便是他和大岗村另外一个好朋友牵的。当老人再次提起该离婚 “老杨家做事太没有人味,太过分了。”老人家以这句话言简意赅地做了开场白。吴老说,1985年,他去黄陵县拉木头时,在路上遇到了离婚案中的男主角张积军,闲聊中,他得知张是山阳县人,家庭境况很凄惨。父母有病,家中兄妹7人,生活往往是有了上顿找不到下顿,14岁便离家独自一人在外闯荡。期间,在一个远房舅家“寄居”过一段时间,他看张虽然在外流浪多年,但长得倒精干、机灵,经和张及其舅商议,他收养了张积军。之后,张在他的木材加工站一干便是3年。 1988年的时候,看着张一天天地长大,他有意张罗着想给张找一个落脚(成家)的地方,便和大岗村惠凤琴的丈夫李世杰一起作媒给杨家介绍。杨小燕父母当时没有什么异议。但杨父就只有一条要求:“娃要成亲,得盖3间厦房”。当时,他便满口答应,想着只要给积军能找个归宿,娃没钱,他自己可以帮他。第二年春天,当张把房子盖好了,他和李世杰再找杨时,杨又变了卦:“你们看,我和孩子他妈年龄越来越大了,积军能不能再给拉(买)一副棺材板,再说结婚。”之后,每过一年,当他和李让快结婚时,杨家总能找出新的理由让张积军来完成。 1991年底,张积军和杨小燕终于订了婚。张也搬进了杨家。但订婚时,杨父再次制定出了新的标准:“婚后,一年赚回1万元,至少8千元,要不就别进家门。” 杨父接受采访时对以上事实矢口否认,而村民、邻居纷纷说媒人说的没错,杨父是在胡说,连杨的老婆(张积军的岳母)也说丈夫不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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