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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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6:2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南京市物价部门获悉,该市将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标准。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每人每月1000-1500元,组建、代培、代管保安队员每人每月220元,市内大件押运每车次400元,易燃、剧毒、易爆等危险品加收50%。另外对为码头易燃、剧毒、易爆等危险品装卸提供保安服务、为船舶护航、临时性保安服务等相关收费也进行了规定。此收费标准自7月起执行。保安公司实施保安服务收费应以接受自愿委托为原则,不得强行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巫佳 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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