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挑灯4小时救捞跳井妇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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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7:0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程彬 实习生 朱敏)西安市长安区一妇女因琐事与16岁的女儿争吵,一时想不开跳下深井。昨日凌晨2时40分,消防官兵、当地民警和村民历时4个小时,将跳井妇女的尸体捞出。 昨晨1时55分,记者赶到长安区斗门镇张村的一片玉米田中,一台消防综合抢险救援车机器轰鸣,4只“人造小太阳”灯光照亮方圆30多米,井口上方搭建起3米多高的三角支架,30多名消防官兵、民警和村民们围拢在井口旁忙着营救。据村民介绍,此井深约20米,跳井的妇女高某是张村村民胡某的妻子,40岁左右。7月21日晚10时30分,高某与16岁的女儿因家庭琐事吵架后,负气跑到此处,当丈夫赶来时她已跳入井内。胡某随即高声呼救,附近村民急忙找来绳索,胡某先下井救人,但因井内严重缺氧无法营救。当晚10时55分,村民报警求助,长安区斗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因设施欠缺无法营救。民警立即与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联系。昨晨0:30,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10多名官兵紧急赶赴现场。 2时10分,一小伙子戴着头盔,肩背氧气瓶,腰系安全带,在消防官兵和民警、村民的帮助下下到井内。15分钟后,井下的绳索摇动发出信号,井口外的人立即用小卷扬机收缩绳子。2时27分,下井的小伙子安全到达地面。3分钟后,系着高某身体的绳索开始向上拉。2时40分,高某被救出井外,令人遗憾的是她已不幸身亡,其悲痛万分的家人被乡亲搀扶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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