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哄骗供货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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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7:34 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饶纯武刘大家实习生丰唐琼乔婷 “项目经理”欠账走人 昨日,洪山珞狮南路博文花园的众多材料供应商向本报投诉:金诚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朱某欠下数千元的材料款不见面后,金诚却称与己无关。 4月28日,博文花园的李先生装修新房,与金诚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工程造价4.9万元。施工期间,朱某在小区内的多家建材商店赊购了建材。赊账时,朱出示了金诚装饰项目经理的名片,材料供应商也打电话作了证实。 7月12日,李先生的装修工程经过验收,结清全部工程款。当日,4家材料商再次与朱联系时,其手机关机。 7月17日,材料供应商拿着朱打的欠条找到金诚公司,对方称朱的项目完工之后,已与公司解除了合约关系,所有账款,应找朱本人讨回,与公司无关。 此前,今人装饰的“施工队长”胡某给汉口田园小区31栋的万女士装修房屋时,中途失踪,不仅“涮”了业主一把,欠材料供应商胡宗启的上千元货款也无人认账。 欠条上最好加盖公章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许多“项目经理”多是自封的,即个人自己揽个活儿,找个装饰公司挂靠,其本身与公司也只是一种“合同关系”。项目完工(或未完工),项目经理玩起失踪,材料供应商的赊款往往很难追回。 有律师认为,若可确认装修方为一正规的装修公司,其“项目经理”赊欠建材为装饰公司的职务行为,且赊欠建材用在相应的装修上,通过法律途径或许可以追究装饰公司的责任。但是,“项目经理”失踪,其签字就很难说清;认定其用途的过程又相当繁琐。因此,项目经理赊欠建材时,除要其本人签字外,最好要他加盖装饰公司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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