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骗人职介何以大行其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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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8: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受骗者中,除了一些大学生外,绝大部分是城市下岗工人和来自农村的务工者 23岁的张明东向记者讲述自己的求职遭遇时,满脸通红,眼中还有泪光闪动。“我爸妈年纪大了,靠农闲时在外干苦力为我挣学费。可‘黑职介’连他们一滴汗、一滴血挣来的钱也不放过。”职介陷阱暴露冰山一角 张明东于6月底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求职,职介所收了195元费用后,将他介绍到一家名为成都万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单位做文员。张明东3次去用人单位,先后交纳了530元的费用,最终只得到一张推销指纹打印机的宣传纸,却没上过一天名副其实的班。 张明东求职受骗的经历犹如一枚炸弹,惊醒了更多有着同样经历的人们。近几天到四川省、成都市两级劳动部门投诉的已达数十人,有的人受骗金额高达数千元。 在受骗人自我保护意识的觉醒中,更大的骗局又在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中暴露出来。7月15日,成都金瑞华科技有限公司门外汇集了上百名求职者。他们都是被中介机构介绍来的,准备应聘文员、司机等职位,有的甚至被介绍来做司炉工。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打着招聘幌子,骗取求职者血汗钱的“皮包公司”。 记者一个星期的暗访发现,在成都众多的中介机构和所谓的用人单位中,还存在着大量违规操作甚至相互勾结的非法勾当。劳动监察部门出招:慎交钱,可防骗 在记者接触的受骗者中,除了一些大学生外,绝大部分是城市下岗工人和来自农村的务工者。这些人生活拮据,家境困难,他们上当受骗除了求职心切、“病急乱投医”外,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也为职介欺骗提供了可乘之机。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兰琦说,虽说中介机构的骗术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目的就是为“钱”。因此,求职者只要慎给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支付费用,就难以让其骗术得逞。 记者调查得知,求职过程中有两个环节容易设有陷阱。首先是中介机构。按《四川省劳动职业介绍管理条例》要求,中介机构只能收取求职者10元建档费,此费主要用于发布求职者有效信息;中介成功后,即求职者已找到合适工作,可以收取首月工资的20%作为职业介绍费。 其二,《四川省招工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用工单位不得以招工形式收取风险抵押金等任何费用。而现实是,不少打着招工名义的企业意不在招工,而在巧设各种名目牟取暴利。有的企业要求求职者交纳体检费、风险责任金、办证费、押金等,然后为求职者拟订一个很难完成的工作任务,只要完不成任务就只能被辞退。兰琦说,合法用工单位不会收取一分钱,只要单位提出交纳费用,其中必定有诈。门槛低、多头管,已成非法职介“土壤” 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黄杲认为,“求职者上当受骗的状况难以彻底扭转,关键在于进入中介市场门槛过低和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给非法职介提供了生存土壤。” 依据1998年出台的《成都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具备“5位大专以上从业人员、10万元注册资金、有固定场地”等5项条件,就可开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而开办劳动力中介机构的依据是1996年的《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其标准比开办人才市场的条件更低。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兰琦认为,始于中介服务萌芽阶段的标准已到了亟待调整的时候。 我国对劳动力的管理多年来依赖于人事和劳动两个部门。国务院明确规定人事部门管理人才交流,劳动部门负责劳动力市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两家单位一直是谁审批、谁监督查处。这种看似明确无误的分工却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可乘之机。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黄杲向记者讲述了执法过程中很是尴尬的一幕:他曾率队关闭了四川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审批的6家违规操作的人力市场,没过多久,他发现这6家机构换了一个地方,改了名称,照样营业。等他再去检查时,还没进门,竟有人气焰嚣张地称,“我们是在人事部门审批的,你没资格查处。” 黄杲认为,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的做法不利于监察部门的直接查处,给执法增加了不必要的程序。如果能将多头管理改为一个部门审批和管理,会有效改变中介市场较为混乱的现状,还求职者一个安全、宽松的求职环境。(据新华社成都7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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