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每天集中闹市强讨强要令人生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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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4:32 今日早报 | ||
当“天堂”乞丐走向你…… 2003-7-23 早报讯 昨天中午,在杭州延安路龙翔服饰城至武林广场段不过数百米杭城最繁华的路段上,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竟然有27个流浪乞讨者“奋战”在38℃高温一线,向过往的行 这些流浪乞讨者中除部分是老弱伤残人员外,不少是具有劳动能力的青壮年。在龙翔服饰城的广场上,好几名10来岁的孩子,也在强行向过路人乞讨。一名自称来自河南的乞讨者说,收入的确不错,一般一天可以讨到三四十元钱,最多的时候可以达到百元。如此高收入,他们都宁可乞讨也不愿回家了。在解百附近,记者遇到一个乞讨之家。才10岁的女孩说,是她的父母逼她见人就讨的,自己的哥哥和父母都在附近乞讨。 这些乞讨者,有固定的位置坐着的,也有不停流动的。正陪夫人逛街的市民童先生说,过去只在车站和天桥上见到乞讨者,现在好像角角落落里都能看到乞讨的人。他们见人就讨,死缠烂打,真是影响出门的好心情。 据杭州市民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国家原有关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强制收容规定已经废止,杭州地方相关规章也自动失效,目前杭城对于街头乞丐的管理,基本上处在真空阶段。杭城市民的乐善好施,已经导致大量乞讨者向杭城集聚,甚至出现了强讨、强要、有组织的乞讨群体,这些乞讨者正在向繁华的闹市区和高档消费场所的门口集中。 有市民担心,离西博会日子越来越近,在杭城笑脸迎接来自海内外的游人时,这些乘机想大捞一把的乞讨者,会不会成为城市的“牛皮癣”,有损“天堂”城市的美誉呢? 也有人认为,乞讨者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立法,加强管理。对于这些职业乞讨者,到底该怎么办呢?读者朋友如果有什么高招,不妨拨打早报热线85055555,参与讨论。 背景国家民政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二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细则同时特别指出,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根据《细则》的规定,对于目前生活在杭州的绝大多数职业乞讨人员来说,他们既不会主动前往救助站求助,也不在政府救助范畴之列,对于他们的管理,看来只能由地方出台法规来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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