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站下月走进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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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消费者可到居委会或小区物管公司的投诉站就近投诉 本报讯记者彭小军、实习生陈晓旋、通讯员龚墒报道:市工商局负责人昨天透露,工商部门正在探索建立消费维权的长效机制,在即将推出的多项新举措中,最令人关注的是:从下月起,各区工商部门将在社区设立消费投诉举报站,消费者可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投诉站就近投诉。 首个社区投诉站落户东山 今年3月,全省第一个走进社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已在东山区永胜上沙社区正式落户,下个月,广州市各个区都将开展此试点。工商部门将把投诉举报站设进在居委会和成熟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内,社区居民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可直接向投诉站的联络员投诉,省却奔波之苦。 据悉,投诉站的联络员将由工商部门统一组织培训,业务考核合格拿到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假如联络员接到的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容易调解的小额消费纠纷,可以当场解决的,就当场“搞掂”;难以当场解决的,则马上转给属地的工商所处理。 联络员还负责受理社区居民对当地制假售假、无照经营等违规经营情况的举报,并负责及时反馈给当地工商所。假如来联络点投诉、举报的不是社区居民,联络点则先予受理,再进行转办。 小额消费纠纷“一裁定局” 此外,《广州市消费纠纷处理办法》今年内将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如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后,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履行的,消委会可提请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这给一些刻意拖延的商家上了道“紧箍咒”,比《消法》更具有实操性。 另外,广州市工商局拟与市仲裁委合作,在市消委会设立小额消费纠纷仲裁庭,对5000元以下的小额纠纷“一裁定局”,以提高处理消费纠纷的效能。目前,双方正在就具体的操作办法作进一步的探讨。 不合格商品要清退离场 工商部门还表示,下半年将重点抓粮油市场、肉菜市场、水产品市场和各类超市的整治,对企业推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一旦在检查和抽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除对经营者依法处罚外,责令经营者对同一批次商品限期撤下货架,退出市场。此外,将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责任,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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