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枪涉爆线索重奖 犯罪分子即日起30日内主动自首的可减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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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07:3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卢华实习生高雅为加强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安市公安局7月23日发出通告,坚决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严厉打击违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 主要内容为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剂、烟花爆竹以及手榴弹、地雷、炮弹等各类爆炸物 公安机关希望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主动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重奖;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西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97277150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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