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天地之间那杆“秤”——市两级法院争先创优纪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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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09:35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大队”、“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区十佳人民满意的法院”……这一项项荣誉是对我市两级法院一年来成绩的肯定和褒奖,也是全体法官追求司法公正、树立文明形象的真实反映。 庭审风纪大变样 去年,一名市人大代表旁听我市法院一案件庭审后,指出审判长仪表风范和庭审秩序存在问题,中院党组也陆续听到这方面的反映。今年初,中院决心向这些“小”毛病“开刀”,全面整顿庭审纪律庭审作风,规范庭审活动。 如今,大家一言一行都在努力彰显现代职业法官的形象。庭审时,法官身着黑色法袍,语言专业简明,仪表威仪文明,居中裁判,令人肃然起敬。城中法院推出证人宣誓制度,全市法院规定开庭原则上在审判法庭进行,站立宣判……充分体现了司法的神圣和权威。过去那种法官着便装开庭、不准时开庭,庭上随意走动,法庭满是灰尘,当事人在法庭上大嚷大叫、甚至拍桌子骂法官的现象,渐成历史。 案件须过“检验关” 当事人打官司,心里最盼的就是法院能公正快速地解决纠纷。目前,各基层法院基本上启动了案件评查制度,每件审结、执结的案件都经过从程序到实体,从立案到收费、法律文书制作到案卷装订严格全面的质量检查,“合格品”才能归档,“次品”则被退回“修整”,“劣质品”需再查审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案件触碰廉政和超期限“高压线”的,严肃查处。还采取通报曝光,点评学习,评查与评先、晋升、奖金“挂钩”,中院抽查等措施进行案件质量监督。今年上半年,共有17名出“不合格品”的法官被推上“曝光台”,还受到经济处罚,一人受到行政处分。 “三优先”帮助弱者 市四中女学生阿慧被父亲的女友泼硫酸毁容后,急需巨额的后续治疗费用,但她父亲却将家里唯一值钱的房子卖掉,得款后扔下她便不知去向。阿慧的母亲既要照顾她又要外出谋生计,生活十分艰难。去年7月,阿慧拿起法律武器,向生父追索抚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鱼峰法院当即决定缓交2106元诉讼费,使她顺利打赢了官司。去年来,约有390余个类似阿慧这样身处弱势群体的人获得司法救助。 从2000年8月开始,我市法院广泛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缓、减、免诉讼费,对老弱病残幼、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起诉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中院李丹林院长表示,司法救助行动要一直不断持续下去,让老百姓没有钱也打得起官司。 (柳州日报 通讯员 杨红 记者 梁小涵) 责编:柳州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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