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工人打死小偷 法院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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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09:46 沈阳今报 | ||
高兵记者房立今报讯四个莽撞的工人在车间里将一名小偷一顿拳打脚踢后才知道已经将小偷打死。在法庭审理时,他们后悔地说:“我们没想到这个行为触犯了法律。”昨天,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2003年2月23日0时30分许,沈阳铁路工程塑料厂的夜班工人正在紧张地工作。这时候一名神情猥琐、衣衫褴褛30岁左右的小个男子闯入该厂注塑车间的大门,进来后就将车间大 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该男子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该人死因是“遭受他人捆绑后限制体位而引起呼吸困难,合并轻微外伤作用,在心脏等自身器官病变基础上,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上述五人拘捕,并分别立案侦察。 经侦察得知,该名男子董某,33岁,黑龙江省五大莲池市人。家属称,其于2003年2月18日从家中出走,准备到大连打工,哪承想命丧于此。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上述五起案件后,于日前开庭审理,五被告人对自己鲁莽的行为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法院经审理认定五被告人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能积极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赔偿,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昨天依法判处朱森林、林玉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另三名女工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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