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向社会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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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0:0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伟实习生孔德伟)7月22日,记者获悉,从9月20日起,辽宁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将有机会通过非师人员教师资格全省统一考试取得教师资格。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将向非师范类人员开放,每年举行一次。但这部分人员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教育厅要求,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应接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的培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据悉,教师资格认定费收费标准每人每次320元;按规定不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每人每次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240元;按规定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的,每人每次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120元。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6元。 另据了解,2003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认定截止时间为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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