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状告人民美术出版社 《汤加丽写真》再惹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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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1:03 北京娱乐信报 | ||
《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再次惹来纠纷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一书的摄影师张旭龙将出版单位人民美术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记者昨天了解到,二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02年9月,张旭龙发现市场上出现了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署名为“汤加丽著”的 曾因新浪网用马赛克将汤加丽人体艺术照片中的敏感部位进行遮掩而将其告上法庭的张旭龙请求判令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库存的《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一书,在《中国摄影报》上公开道歉,并支付15万元使用报酬等。出版社方面则认为,该书除了照片还有汤加丽的文字,而且汤加丽与张旭龙签有合同,因此汤加丽被署为作者。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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