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村干部花钱有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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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1:30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晋)村干部不允许报销手机费;每年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村民总人口每人5元的总和,超出部分由村支书、主任自付,更不得举债招待……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娄烦县于21日出台了农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会计享受定额补贴,500人以下的村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400元,500-1000人的村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2000人以上的村每人每年补 各村干部因公到外县出差、住宿费、车船费实报实销,生活费每天补助18元,县内出差不予报销。 各村账务每年于3月15日和7月15日逐笔公布两次,重大开支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财务问题须随时公开。 编后 由于对农村财务监控不力,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村干部大肆挥霍现象比较严重。为了遏制此类腐败,针对村干部的约束机制制定过不少,但大都流于形式,多是一些言之无物的条条框框,实效不大。娄烦为农村干部定出花钱细则,严管村干部的“钱袋子”,算是一个比较新颖的举措,值得借鉴。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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