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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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3:31 山西日报 | ||
本报7月24日讯 (记者李强通讯员郭晓明) 今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并举行第三次法制讲座,杜五安副主任主持讲座。 宪法的核心和最高价值是保障人权,法治的内涵之一是,有权利必须要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并不是权利。今天讲座的主讲人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锦光教授,他以《关于我国的宪法适用与宪法救济》为题,从理论到实践,以例引证,深入浅出,给大 杜五安在主持讲座时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我们应结合胡教授的辅导,继续认真学习宪法、熟悉宪法、掌握宪法、执行宪法,把宪法作为立法和执法监督的根本准绳,切实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各项职责,开拓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常务副主任纪馨芳,副主任薛军、曹馨仪、姚新章、张铭、赵劲夫,秘书长孙秉晨及其他出席、列席第五次常委会会议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听取了讲座。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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