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少妻闪电结婚遭刁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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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5: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郫县犀浦镇的49岁妇女邹云迁昨日打来热线称,她和77岁的游大爷认识半月后登记结婚却遭到了民政办工作人员的“刁难”。女方:登记时,民政人员故意“刁难” 据邹云迁称,她与前夫在1995年离婚。半月前,经婚介所介绍,她认识了犀浦镇杨柳村的游大爷。游大爷有一笔1.8万元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还可分到一套35平方米的安居房 据邹云迁称,他们双方感觉都很好,半个月后决定办理结婚证。但镇上民政办工作人员却要求邹的亲属必须签署一份对游大爷的赡养协议。前日,他们带着邹的儿子前往民政办时,工作人员却又要求村支书、村长等都要到场才能办理。邹一气之下认为民政工作人员是故意“刁难”她,目的是希望游大爷住敬老院,新房和钱都可以“节约”了。镇领导:不存在刁难,完全替老人考虑 记者随后来到犀浦镇政府,民政办工作人员表示的确对49岁的邹和77岁的游认识不到半月就闪电结婚一事心存疑惑。一位工作人员称,当时,两人来民政办时,女方甚至还询问过“是不是结了婚就可以领钱”的问题。该镇李洪彬副镇长表示,结婚是个人自由,没有人会要干涉,更不存在刁难。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要求女方亲属签署一份赡养协议,保证在结婚后对老人的生老病死等负责,此举完全是替游大爷考虑,尽量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据称,以前曾发生过老人退出五保户身份、拿走安置费后被骗的情况。男方:只要她管我,房子签她名字 记者再次来到邹家,邹云迁表示,老年人嘛,就是图个相互照顾,所以认识半个月就要结婚。“听说大爷有一套安居房,那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老头答应了写我的名字。”邹说。一旁的游大爷点头说:“只要她管我,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反正我死了,也是她的。”本报记者张莉 摄影刘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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