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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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7:27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恬)我市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从8月11日开始,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申报材料由各个相关日常工作部门直接受理。 受理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5日;报我市高评委评审的,受理时间延长至9月19日。受理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19日;卫生技术系列职称申报时间由市卫生局另定;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时间由市(区)教育局另定。 在市人事局立户的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报送,其中档案关系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由该中心报送;在区人事局立户的由各区人事部门报送。申报评审的程序为: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有关表格,提交规定证明材料;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别,并写出评价意见;三、用人单位对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进行归类装订,为每人填写一份《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四、报送单位在市职管办网站(http://www.opic.sz.gov.cn/zg_home/)上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录入网上申报系统,发送信息并打印出相关表格后,连同申报材料向有关受理单位报送。今年的高级职称的评审代码已全部更改,请在上述网站查找新的“评审代码表”。 申报表格可到宝安北路市人才大市场六楼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大厅购买。申报人的基本信息采用网上传送的方式,各单位人事干部须在市职管办网站http://www.opic.sz.gov.cn/zg_home/上将申报人信息录入并发送到市职管办后,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送受理单位。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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