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未明药瓶竟被启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7:58 信息时报 | ||
女婴输液猝死 家属提出质疑 院方指:你已签协议并收到3万元慰问金答应“不再反悔” 本版撰文 记者 黄珊 摄影 记者 陆明杰 核心提示: 刘清女士带10个月大的孩子到广州市番禺区东涌医院看病,3小时后,孩子在输液过程中突然死亡。事发后,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番禺区卫生局封存了有争议的药瓶和病历并带回该局保管。院方一次性支付了3万元“慰问金”给刘清,并与之协议约定她之后便“不再反悔”。然而,当刘清再申请番禺区卫生局调查处理此事时,竟得知该局已经启封了封存的药瓶,一场争议由此拉开序幕。 事件 输液输一半婴儿猝死 今年6月13日晚上21时左右,家住广州市番禺区的刘清女士发现她10个月大的女儿吃奶时有点咳嗽,便跟好友李琳抱着孩子到番禺区东涌医院就诊。刘清对记者回忆说,医院很快安排孩子住进内儿科,当天值班医生李伟庭开药后不久,护士就来打吊针了。吊第一瓶时李医生来看过,说孩子没事。 刘清说,当时孩子睡着了又醒来,叽叽咯咯地笑,没有任何异样。护士见孩子可爱,还找来1个胶布圈给她玩。打完第一瓶药后,护士又给孩子从脑门静脉注射了一剂小针,紧接着挂上了第二瓶。谁知道只吊了几分钟,孩子就小脸发白,情况不妙。刘清当时就哭喊起来,李伟庭医生过来将第二瓶药取下,又挂上了第三瓶,还输了氧,但都不起作用。 刘清当即跪求医生向番禺区的大医院求救,不一会,番禺区人民医院的救护车疾驰而来。然而,孩子已经停止了呼吸。这时是晚上零时左右。 刘清告诉记者,她怀疑用药有问题,因此本能地抱住了桌上的3个药瓶,但被院方人员抢走了1个。直至第二天,番禺区卫生局派人来到东涌医院,当着医院和患者家属的面,将2个药瓶及孩子的病历放进了1个纸箱,贴上了封条。为了保险,刘清的姐姐还在封条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划了很多不规则的道道。封存后,药瓶被带回了番禺区卫生局保管。 原告 协议不公只得上法庭 事发后第5天,也就是6月18日,番禺区东涌医院和刘清及其家人协商后达成了书面协议,约定刘清之女因病抢救无效死亡,东涌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出发,一次性给她慰问金3万元;刘清自接受慰问金并签字之日起,“不再反悔,不得再向甲方(指医院,记者注)提出任何要求,不再诽谤”。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刘请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当她的表哥曹荣去帮她领钱时,原协议的4条变成了5条,院方加上了一条“乙方(即刘清,记者住)6月16号寄出信件,与事实不符,予以撤销,保证以后此事不再发生。”曹荣说,当他质疑这条新加的协议时,院方表示,他不在新协议上签字就拿不到钱,无奈之下,曹荣只得签了字。 虽拿到了钱,刘清见到手的协议已不是当时的协议,并且医院没有提及其有过失,感到很不公平。而协议新增条款上指的“信件”,其实是她写给有关部门反映东涌医院发生该事故的投诉信。这条款一加,剥夺了她向其他机关申诉的权利,她更感不公。 几天后,她拿着钱请了律师,决定以发生医疗事故为由索赔,起诉东涌医院。7月16日,她将案子起诉至番禺区人民法院。据悉,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医院 签了协议纠纷已了结 那么,对此事以及由此达成的协议,医院持什么说法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东涌医院院长办公室,但没有找到主管副院长叶沈沃。该院工作人员一会儿称叶外出开会了,一会儿又有人告诉记者他“就在一楼”。辗转多时,记者获知叶的电话号码后致电叶院长。电话中,叶匆忙地称他“在外面有事”,“这个事不想说”,随后挂断了电话。 记者最后找到了该院医务科科长沈联辉。他对记者介绍说,孩子就诊时,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她患有支肺炎(也叫重症肺炎合并肺心衰),还有先天性心脏病体征,“一开始病情就很重”。医院当即决定收入院治疗,并给孩子吸氧。当晚先后吊的药物是消炎用的西力欣、强心剂西地兰、消炎用的病毒唑、5%的葡萄糖水。当晚零时左右,孩子病情加重,医院决定把她转入番禺区人民医院,但刚抱上车病人就不行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沈联辉说,“既然已经发生了这样的医疗事故”,可能想到这样说不妥,马上纠正说,“既然病人家属(指刘清,记者注)对孩子死亡有异议,可能发生纠纷,医院对病历、用过的针头、药品都要留存的”。沈强调,“当时我们医护人员就在药瓶上出了点差错,孩子是25床,护士把孩子‘李佳琪’的名字写到了15床病人的药瓶上,护士打针发现了,马上把25床的名字划掉了”,沈一再说,“15床的药瓶并没有拿到25床”。 对协议给3万元一事,沈联辉说,医院是出于同情心和人道主义,一次性给她一笔慰问金,以后互相再没有瓜葛。一句话,医院就是想拿钱买安宁,没想到现在对方又起诉。他表示,院方绝不承认有医疗事故,还建议作尸检。对于刘清因双方签字后医院还增加条款表示不满一事,沈科长的解释是,这一条款是曹荣自己加的。 卫生局 相信行政机关公信力 7月10日,刘清申请东涌医院的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番禺区卫生局对东涌医院予以调查和处理。该局医政科卢科长告知她和律师说,该局得知刘清与医院签了协议之后,就将封存药品启封了,卢还向他们出示了启封的药瓶。刘清说,她看到那晚最值得怀疑的第二瓶药,只剩一点点了。 针对刘清提出的“卫生局擅自启封封存药品”一说,7月23日上午,番禺区卫生局医政科卢科长对记者解释说,根据去年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疑似输液、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封存和启封争议药瓶,医患双方确实应当共同在场。他说,6月14号事发第二天,卫生局确实按此要求封存了两个药瓶。 卢科长又说,但事后双方有了协议,纠纷已经解决了,卫生局也需要调查用药是否有问题,以便决定是否对医院和责任人做行政处理。所以,在他确认医患双方签了协议、争议已经完结的情况下,与该局管护理的一名工作人员两人在场,将6月14日封存的药瓶启封了。 卢科长称,《条例》对医患双方不存在争议以后,封存的药品由谁何时来处理,规定得不详细。他说,此举是否违规,建议由法院或该局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卫生局来调查和判断。 当记者问到,启封的药品作为证据是否还有鉴定价值,卢称,从封存后又启封至今,争议药瓶只有他本人和管护理的工作人员两人碰过。他说,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是中立于医患双方的,他们有责任、也有能力来保护争议药瓶。“药瓶是否还有鉴定价值,我想应该由法院和市广州卫生局来判断吧。但是,”卢最后强调,“请公众相信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收到番禺区卫生局转送的材料后,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向刘清调查了此事。该局医政处陈科长表示,由于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医院,该局对区卫生局“擅自启封药瓶”一事 的调处只得暂停,等待法院判决后他们才便于处理。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