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子心切指使被害人作伪证 受害人被判十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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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8:27 新华网 | ||
一心想使儿子免于牢狱之灾的安某竟伙同律师指使受害人作伪证。不仅没“救”出儿子,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处罚。日前,朝阳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安某有期徒刑1年。受害人杨某也因犯伪证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02年4月29日,安某之子小安因抢劫出租车司机杨某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杨某作为小安抢劫案的被害人,在司法机关为该案作证。一审判决后,小安上诉至本市第二 此后,安某和铁某就开始想尽办法研究如何使小安逃避刑事处罚,最有效的当然是双方都翻供改变罪行的性质。 2002年5月至9月间,安某伙同铁某指使杨某在二中院审理期间为小安抢劫案作伪证,改变了当初的供词。铁某在此期间与小安见面时,“面授机宜”,让他也推翻原来供述。虽然处心积虑,最后还是被警方察觉,安某和杨某分别被抓获归案。知法犯法的律师铁某仍然在逃。(程婕苏亚宁王洪波)(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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