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出事故事后竟隐瞒医院被判赔12.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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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7:26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长风通讯员严星成文)手术中误将甲状腺损伤,致使一女童发育停滞,智力明显减退,女童因此索赔20万余元。昨日获悉,仙桃法院一审判仙桃第一人民医院赔偿12.7万余元。 审理查明,1996年5月,仙桃市通海口镇儿童王国荣,被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甲舌囊肿”。随后,该院为王施行了甲状腺瘤摘除术。 术后4年,王国荣生长发育停滞,智力明显减退。经仙桃市医学会鉴定,此事故系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经仙桃法院司法技术科鉴定,王属四级伤残。 法院认为,该院由于自身过错,实施的手术损伤了王国荣的甲状腺。术后,该院未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对应诊治,还对患者及其亲属隐瞒了实情,致使王未得到及时治疗。 法院还认为,王国荣提出索赔20万余元的请求,对身体器官受到伤害的13岁少年来说,实不过分;即使该院全额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足以弥补患者所受到的伤害。赔偿12.7万余元的判决,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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