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帮忙讨回理赔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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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7:54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7月25日讯 (记者 田茹)一些保险公司只重扩展业务,却在履行赔付责任上多方设置障碍,使保险索赔难成为消费者的一块心病。记者今天从省消协获悉,消协部门最近就受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帮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索回了应得的2500元理赔款。 去年9月份,东营市河口区消费者谭某的女儿体检合格后,由所在幼儿园统一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合同中注明了“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附加疾病住院”等内容。今年1 消协的工作人员在向保险公司询问有关情况时,得到的答复是:谭某的女儿自幼斜视,看病所花的费用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又称保险公司吸纳保户的前提是健康儿童。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其说法自相矛盾:既然入保的前提是健康儿童,怎么会出现自幼患病一说;既是自幼患病,保险公司又为何给予入保?再次调解中,消协人员指出,保险公司签合同时并没有告诉保户自幼患病的儿童不能入保,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保险理赔应以医疗诊断事实为依据,而不应将消费者的疑似情况当成拒绝赔付理由。 5月12日,消协人员再次组织调解,并向保险公司出示了三份医疗诊断,证明谭某女儿患病的确诊日期是今年1月5日,应排除自幼患病一说。谭某的女儿于去年9月入保,今年1月得病,花费的住院费应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消协工作人员6次反复调解,目前,消费者已经拿到了2500元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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