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领班 盗其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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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7:55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7月25日讯 (通讯员 小鱼 温然 记者 刘春雷)济南某海鲜楼坐台小姐苑某因与领班有矛盾,便盗窃其手机以图报复。近日,苑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因领班韩某未安排其坐台,苑某便对韩某产生不满并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3年某日晚,苑某在海鲜楼一楼闲坐,从大厅镜子的反射中见到韩某将一部手机(价值2352元)放 在讯问中,苑某还交待了她以前在当坐台小姐时,乘客人不备,盗窃客人手机两部、金戒指一枚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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