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经营权拍出广州最高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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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10:02 信息时报 | ||||
最后一个经营权竟拍出53万元高价,成交价高于市场价格一半 本报讯 (记者 徐毅儿) 一个出租车经营权最高拍到53万元高价!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一场出租小客车有偿使用永久经营权牌照拍卖会上获悉的。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历年来广州市出租车经营权的“最高”的公开成交价,甚至高于35万市场价格的一半。如此“炒作”对行业本身发展无利,不鼓励。 8个经营权卖到410万元 据了解,本次预期拍卖的18个“出租车经营权”(详见本报25日A07版报道)是由广州天龙越秀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提供的,由于该出租车公司出现债务纠纷,欠债400万元,因此预期拍卖的18个“出租车经营权”标的将在拍卖金额超过400万元时即告终止,并交还法院处理。经过在场多位买家的激烈竞投,开拍20分钟即拍出8个“出租车经营权”,合计拍卖金额高达410万元。 昨天下午3时拍卖开始,首先推出的是5个“出租车经营权”捆绑式组合拍卖,每个“经营权”起拍价为25万元,竞投买家每一口应价为1万元。“25万元”叫出,28号买家抢先应价,在几十秒的时间里,与21号买家将竞投价推高至40多万元,令竞投场面一度紧张,众人议论纷纷。21号竞投方应价“50万元”,令在场不少观众对高价感到“不可置信”和“无法理解”,最终21号以255万元抢得该组合“标的”(5个“出租车经营权”)。 由于7个“出租车经营权”已拍出357万元高价,而该“出租车经营权”拍卖金额将在400万元界线截止,所以意味着成交金额再添43万元“出租车经营权”拍卖即告结束,众买家因此对最后一个“经营权”虎视眈眈。在21号、28号、29号等多位买家你争我夺下,最后一个“出租车经营权”被28号卖家以53万高价成交,场内响上一片热烈的掌声。 高价炒卖需要控制 “8个‘出租车经营权’拍价高达410万元”!业内人士认为,如此“炒作”不利于行业自身的发展。据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现时一个“光牌”(即牌照可马上套用新车)市场价为40万元,而像昨天拍卖的8个“出租车经营权”牌照,所有的行驶证登记期都为2001年,需等6年才可套用新车,市场价通常只为35万元每个,拍卖价却足足高出市场价的一半。但同时,该负责人称对竞投买家的“特殊价值”来说,高价并非不无道理,起到了自身宣传等作用,也有其“合理性”。 据了解,目前我市尚未有一部专门针对“出租车经营权”高价炒卖的限制性法规,以至“出租车经营权”私下炒卖活动屡禁不止,极不利于我市的出租车行业发展,令出租车经营者成本飙升,“生意难做”。 现时,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等出租车管理部门正筹划出台一部专门控制“出租车经营权”高价炒卖的法规,将通过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考核条件和转让程序来限制“出租车经营权”的炒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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