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情人两耳光 被判赔四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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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10:2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25日讯 因不满情人离婚后仍与前妻住在一起,杨某一怒之下打了情人两耳光,结果被对方告上法庭,索赔误工费4000元。近日,市南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杨某偿付张某误工费394.6元。 36岁的张某和小他两岁的杨某于1993年相识,由于张某已经结婚,两人只好暗中来往。1999年,张某与妻子离婚,却仍与前妻住在一起,“离婚不离家”。杨某对此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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