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业主与开发商讨订金未果 一家三口欲跳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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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04:5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实习生梅玫)昨天中午11时许,宣武某小区一26层居民楼楼顶上险些发生一起一家三口跳楼的惨剧。 从上海来的钱姓一家因与小区开发商交涉退买房订金未果而欲跳楼自杀。兄弟二人站在26层楼的平台边缘走来走去,一旁的嫂子则不停哭泣。最终在民警和开发商的劝说下,一家三口终于走下了楼顶。 记者到达现场的时候,一家人已被带到售楼处,开发商正在和他们商谈退钱的事情。嫂子向记者诉说,她家半年前在这个小区订购了4套房,交了4万元钱订金。前些日子老父亲突患癌症,家里商量退掉这几套房子。“按认购合同,未签约之前退房,开发商应无条件退回订房款。”说着他们向记者出示了认购合同。三人24日到北京后,开发商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推托,一拖就是三天。老父亲看病刻不容缓,一家给开发商下了最后通牒:“你们要是10点前不给个说法我们就跳楼。”到了10点半,开发商仍然不予答复,于是有了一家三口跑到楼顶的一幕。 开发商一方的副总经理强调,他们已经答应退还4万元钱,并暂时保留钱家的4套房号到年底,等他们资金周转过来之后还可以购买原来订的房子。记者离开之前,钱家人已经拿到了退款。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听到此事后说,对违反合同一类的事件,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他同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注明出现纠纷要求仲裁委员会仲裁,这样一旦发生问题,还可通过仲裁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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