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无情主人外出谁破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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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08:07 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饶纯武实习生乔婷丰唐琼 楼上漏水门紧闭 楼下“抗洪”三昼夜 23日中午,汉口安静村6号701室的合营夫妇回到家中,惊见室内犹如水帘洞,厨房积水深达30厘米。夫妇俩赶紧扫水,并将积水通过厕所排出。 尽管他们全力“抗洪”,但被子、电话、家具还是被水浸透。晚上,夫妇俩轮流扫水,但流水还是浸透了地板,开始渗向601室。 601室居民牛丽珍说,水流下来后,她家刚装修的客厅吊顶被浸垮。为避免“水灾”进一步蔓延,她家把“抗洪”作为家中第一大事。 民警赶来断水电 整楼居民受煎熬 当日下午,安静社区负责人接到反映后表示“很为难”,建议居民向110反映。 合营、牛丽珍等只好向警方求助。得到的答复是:“若里面发生了恶性案件,民警可破门而入。否则,警方不能随意破门而入。”但801室的住户连续两天没有回家,24日晚居民再次拨打110。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只好采取折衷方案———切断整栋楼的水电,这样做既未破门,也避免了居民的漏水之苦。可它却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在40℃的高温下,居民要忍受停水断电之苦! 大伙斗胆破门入 心里仍在犯嘀咕 25日上午,众居民再次向安静社区求助,周继珍主任与驻居委会民警商量后决定“冒险”破门。 上午10时,几名副主任、民警和居民代表一起来到801室门前,请锁匠将801室的门强行打开。居民代表余双喜被推举进屋查看,只见热水器的水和煤气开关均未关闭。大伙儿进去将其关上后,居委会还特意在门上贴了两张盖有公章的封条。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天修律师认为,为保护公民的住宅权,他人不能随意破门而入。但据《民法通则》有关“紧急避险”和“无因管理”的规定,漏水本应由房东自己负责,漏水造成损失也由其承担。但为避免产生更大损失,可牺牲住宅权而避免侵犯他人的财产安全。不过,采取类似措施时应请公证人员或居委会干部全程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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