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不合理剖宫产属侵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0:42 辽沈晚报 | ||||||||||||||||
中国医大二院孕妇学校的有关专家昨日指出,剖宫产率近年不断上升。据统计,目前沈阳市乃至各地的孕妇的剖宫产率已上升至40%—60%,降低剖宫产率势在必行。 专家说,剖宫产率上升的原因有合理的,也有来自社会的不合理因素。前置胎盘、严重妊娠合并症、胎儿巨大等属合理原因;认识上偏误,认为剖宫产儿智商高,害怕产痛等均属于不合理因素。另外,极个别医生为了减少风险而为孕妇实施剖宫产或收受红包为孕妇
专家介绍,实际上出于不合理原因实施的剖宫产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妇女的身体完整权。而且剖宫产对孕妇和产儿都有一定危害。剖宫产儿可能会出现学习精力不集中,成绩不佳,常为外界的光、声所干扰,情绪上敏感,爱挑剔,胆小,消极,爱吃手指,不愿洗澡,平衡能力差等等问题;剖宫产也并非绝对安全,剖宫产儿比阴道分娩患病率及病死率高;剖宫产有可能给产妇带来致命危害,如羊水栓塞、术后肺栓塞,导致产妇猝死。据沈阳市的4家医院联合统计,沈阳市剖宫产孕妇的病死率比正常产孕妇高出12倍。 记者 李文慧 王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