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明察秋毫 狐狸终露尾巴新郑检察院成功追诉重大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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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3:3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近日,由新郑市人民检察院追诉的抢劫遗漏罪犯张东升在郑州被依法执行死刑。据了解,2002年4月,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李强抢劫、诈骗一案。经过认真审查案件卷宗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主诉检察官发现该案遗漏一重大抢劫犯罪嫌疑人张东升。 此前,张东升曾因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多次在许昌市被判刑入狱。2001年3月 据介绍,2002年1月,张东升因犯盗窃罪,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但判决书未认定张东升曾参与过重大抢劫案的犯罪事实。发现此情况后,主诉检察官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对张东升补充移送起诉。公安机关将张东升从省第四监狱提押至新郑市看守所,并补充移送起诉至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依法报送至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3年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张东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原判无期徒刑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张东升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②4 (本报记者 熊 飞 本报通讯员 王冰山 王建伟)河南日报2003-07-28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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