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欠债8年不还》追踪·欠债一事又起风波 索回欠款仍须时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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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6:3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吴先华、实习生胡建升、杨茜报道:连日来,本报记者一直关注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星辉村委会拖欠下岗工人赖方泉9928元餐费8年未还一事。7月25日上午,记者陪同赖方泉一同来到塘山镇政府调解处理此事,结果欠款一事又扯出另一桩债务纠纷,调解无果。 当日上午,记者和赖方泉本人一同到达了塘山镇,塘山镇纪检书记秦保国和副书记肖 不久,星辉村支部书记潘锋利等人也来到镇政府。双方在辩解过程中提到赖方泉曾委托他人收取这笔款一事。赖方泉当即解释,1997年4月,他曾把9928元债权转让给当时的村支部书记之弟潘德禄,潘德禄写下了一张8000元钱的欠条,之后由潘德禄找村委会要钱,从中他可以赚取近两千元好处费。后来,潘德禄没有按两人的协议归还借款,赖方泉遂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判决潘德禄应该归还8000元欠款,并承担欠款利息。由于潘德禄没有钱还债,于是两人在2003年7月15日达成新的协议,潘德禄把9928元欠条还给赖方泉。在场的潘德禄对赖方泉所说一事也作了相应的介绍。 星辉村支部书记潘锋利认为,在没有了结赖方泉与潘德禄的纠纷之前,村委会也不能支付欠款。最后,塘山镇纪检副书记肖命文建议赖方泉把这起纠纷以书面形式报告给他们,他们要进一步调查。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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