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试鞋被盗财物 律师认为店家负有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6:3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见习记者张杰报道:在店里买鞋时财物被偷,顾客认为是店家未作好保护措施,而店主则认为是顾客保管不周,与店里无关。 7月26日晚,南昌市民袁女士与朋友一起到位于中山路的一个鞋店买鞋,付完钱后随手把装有钱包和手机等物品的手提袋放在一边,低头试鞋。在此过程中,一名店员提醒她们注意看好随身物品,随后警醒的袁女士便发现自己手提袋内的钱包和手机不见了,价值近两千 27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商海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魏律师告诉记者,顾客进入商店消费,店家就有保管顾客随行物品的义务,只要顾客能够证实财物是在店内被盗及其价值,店家就要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相应理赔。 (江南都市报)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