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电信员工光天化日盗电缆”追踪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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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
8名大胆盗贼被判刑 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白俊)一伙假冒电信工作人员“施工”而在光天化日之下偷电缆的大胆窃贼(本报曾作过报道),近日被开发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两年。 2003年5月11日晚20时许,湖南浏阳人罗三查纠集其老乡汪兴华、刘后广、周明等9人到其住处商量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盗窃通信电缆线的事情。经合谋决定每人出资50元作为购买竹梯、钢锯等作案工具及租车到广州开发区东区实施盗窃的费用。之后罗三查等人一起到海珠区大塘村一五金商店购买了两把竹梯、两把钢锯等作案工具。 5月12日早上7时30分,被告人罗三查、汪兴华、刘后广等9人租一辆0.6吨的小货车从海珠区大塘村出发,8时30分左右到达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罗南大道西、宏光路南段至东区路口地段。到达作案现场后,被告人罗三查身挎装有电信公司施工证,印有“中国电信”的字样公文包,假扮成电信公司的施工人员,指挥穿着印有“中国电信”字样服装的被告人彭红江、汪兴华和穿着迷彩服的其余同伙,即开始动手实施盗窃,两人扶着已架好的竹梯,一人手持钢锯爬上去将悬挂在电线杆上的共350米通信备用电缆(价值16283.75元)锯断。其他人则在地面看风并将锯断的电缆线卷扎成捆。当上列被告人正准备继续作案时,被接报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广州市开发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罗三查、汪兴华等8名被告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两年。(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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