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编造恐怖信息案一审:案犯被判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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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9:37 新华网 | ||||
近日,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南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多次拨打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总机假称机场有炸弹,勒索10万元人民币的被告人刘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3年3月17日至4月4日,刘壮先后6次在青岛的众多地点使用公用电话拨打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总机,称机场候机楼内有炸弹,勒索10万元人民币。 每次接到恐吓电话后,机场都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和工作人员值班,严重地扰乱了机场的正常运营秩序。在三亚警方与山东警方的通力合作下,4月17日,刘壮在青岛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壮无视国家法律,多次拨打机场电话编造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了机场的正常运营秩序,已构成了编造虚假恐怖罪。鉴于刘壮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认罪态度良好,城郊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完)(记者/许春媚 陈绵育)海南日报/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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