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尸打捞因何拖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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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12:0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只能等尸体自己浮上来 25日早上,何厝赤坡山土头站的一个深水塘边,一名洗衣服的女子突然栽入塘中,塘水很深,女子没来得及叫一声,便从水面上消失了。民警赶到池塘边时,女子已经沉入水底。 民警没有潜水设备,巡警的救生设备也只能在水面上使用,119的救生设备也没法潜这么深。 这时,考虑到落水女子已无生还可能,警方便通知厦门打捞局救助站调度室。打捞服务向来都是收费的,对于超过12米深的水塘,打捞一人费用为5000元,这个数额,落水女子的家属表示无力支付。这样,打捞局按照规定,没有为其打捞。 有人落水,却没有单位打捞,群众看不下去了。塘边的群众强烈要求民警下去捞人。无奈之下,警方与当地村委会协调费用,最终,村委会也说,没有办法。 尸体到晚上10时还在水下沉着,岸上的家属和群众心里很不是滋味,民警面对深水塘也无计可施。110的电话也不止一次地响起,打电话的人情绪激动:人还没打捞上来,你们不是不作为吗?没钱就不给打捞吗? 经过多方协调,由于最终确定水深在12米以内,打捞局将费用降到2000元,家属表示能接受,打捞人员于26日早上7时到达池塘边,但尸体已经自己从水底浮起来了。 打捞站:不打捞有充分理由 虽然事情结束了,却留给人们一个疑问:没钱就不给打捞?尸体沉入水底都要靠它自身浮起来吗? 据专业人士介绍,尸体在沉入水底两三天后,会自动浮上水面。但在水面上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家属还想确定自己的亲人是否真的沉入水底,即使是不幸死亡,也想马上见到尸体。 打捞站潜水队负责人说,一开始大家都说水塘深20多米,这么深的水,潜水员要冒较大的风险,减压的费用也高。他们早有规定,对于12米以上的水深,费用为5000到8000元。 他说,打捞局救助站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企业化生存的事业单位,除了海上救助由国家财政支付外,其他的均由打捞局自己经营。打捞尸体更是没有半点财政补贴。 除了海上救助外,他们也有不收费的情况,如因救人遇难的,这时,打捞局也会尽人道责任,免费打捞。 打捞局也不是一个专门打捞尸体的部门,主要业务是海上打捞,海上测量、桥梁勘测。 早期许多救生员不敢打捞尸体,觉得很恐怖。但由于打捞技术很专业,一开始多次被警方请求帮忙打捞,次数多了,几个救生员胆子就大起来,打捞局也注意培养更多的敢于打捞尸体的人员,现在大部分救生员都敢打捞尸体。 这样一来,警方也与他们建立了联动制度,一有落水的,便要他们去打捞,他们给予有偿服务。 打捞局方面同时表示,虽然是联动制度,但并不具有强制力。 警方:联动不畅我们挨骂 警方说,从接到女子落水的报警,民警到现场一直到尸体浮起来,警方都是在干着急。这一过程中,警力也出动了,指挥中心也一直在为此运转,可只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不启动,就起不到作用,这算不算一个浪费? 于是民警被百姓当成了“不作为”的政府部门的代表,百姓怀疑报警效率,因为他们看得见的就是在池塘边不下水捞人的民警。按照有关规定,遇到这样的事情,民警还非得到现场不可。 联动机制不畅的问题远不止这些。如路边的迷失老人,他们大多精神恍惚,不记得回家的路,也说不出什么。如果是一个儿童就好办了,因为民政部门有一个国家财政养起来的儿童福利院,免费接纳这些暂时无家可归的儿童。老人福利院便没有这项服务,老人怎么办?没钱进不了福利院,只好在派出所凑合,等待家人来认领。 与有关部门的联动也有类似的问题,如果是一个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已经告了,可债务人溜了。突然有一天晚上,有人报警说发现了这个债务人,而这时有关执行部门没有上班,这个人要不要抓,抓,没有依据,不抓,错过机会,报警人便会埋怨警方不作为。 (杜世成 钟辉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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