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调查:患者举报“红包”遭遇举证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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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16:5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由福州省卫生厅制定的《奖励举报“红包”、回扣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实施。“手术刀”将挥向拿“红包”、吃“回扣”等行为。然而,患者很快便发现举证医生收受“红包”却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患者频频遭遇举证难 四川来泉打工的洪先生前几天带着妻子到石狮某医院动手术。据他说,在手术前半小时,麻醉师一直和他说:“病人的病情很严重,我们一定会把手术做好。”如此反复说了十几遍。和洪先生一起去的老乡提醒他“这是暗示要给红包”。后来,洪先生只好送了个100元的“红包”给麻醉师。动完手术后,他就把这件事情向石狮市卫生局举报。但是在指认要“红包”的那个麻醉师时,他却怎么也认不出来了。 与洪先生相比,林小姐也遇上了举证难。她认得收“红包”的人,可对方就是不承认。家住市区的林小姐去某医院就诊,给她看病的医生一脸漠然,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见此情景,林小姐急忙将一张50元的钞票塞进了医生的口袋。对方立刻有问必答,认真细致起来。事后,林小姐感到非常气愤,想举报这位收“红包”者。但是她考虑到当时在场的只有她和医生两个人,谁能来证明医生向她索要了“红包”? 接受采访的患者除普遍表示对《办法》的欢迎之外,他们也提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如何举证?因为,收“红包”绝大多数都发生在仅有医患双方在场、无第三人的时候,患者该怎样做才能证明医生拿了自己的“红包”呢? 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介入 带着患者们提出的疑问,记者采访法律界人士,请他们来解答“红包”举证难的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指出,部分不道德的医务工作者在收患者“红包”时,往往选择僻静的、无第三人的场合,患者很难找到证人来证明。而且由于“红包”的金额大多只有几百元,要通过追寻金钱的来源、去向来取证也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比较直接有效的方法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录音录像。 此外,由患者来举证是很困难的,更多的还是要依靠院方进行调查取证。但这样一来,又涉及到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问题。所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介入,以解决患者和院方之间的矛盾。法律界人士认为,该《办法》的可操作性有待完善,有关方面应当出台相配的具体操作实施细则。 解决收受“红包”现象,从长远来看,更为重要的是促进医院之间的相互竞争。当患者有了更多的选择,当医院不提供良好服务就不能吸引就医者而将面临被市场淘汰出局时,医生收受“红包”的现象必将从社会上消失。(泉州晚报黄雯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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