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强烈 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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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0:30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霍雪飞)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撤职和罢免;对三年考核平庸和完不成任期目标的,建议不得推选为下届候选人。尖草坪区7月25日推出的“廉政档案”,无疑给广大村干部敲响了“警钟”。 此项制度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考核范围,由尖草坪区纪监委组织实施。该制度的实施,将加大对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观念,对维护农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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