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级法院院长李晓波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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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3:2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近日,洛阳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撤销李晓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据了解,李晓波在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执法犯法,涉嫌多起经济犯罪活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已不能履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今年4月29日,洛阳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李晓波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省、市检察机关对李晓波涉嫌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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