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违反程序遗嘱引发纠纷 南岸区公证处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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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3:4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7月25日,状告重庆市南岸区公证处的程援钧女士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备受市民关注的我市首例遗嘱公证官司一审终结——南岸区法院判决撤销遗嘱公证书。 3月12日,家住南岸区大佛段正街的程援钧拿到母亲生前公证的遗嘱,她对遗嘱内容产生怀疑:母亲程清华为什么只留给自己几张桌椅,而哥哥却得了房产?这些是母亲的真实意思吗?发现公证程序疑点后,程援钧将南岸区公证处告上法庭,请求撤销遗嘱公证书。 南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南岸区公证处1997年4月23日在办理该公证书时有如下不当之处:一是公证员在为程清华老人代书遗嘱时,无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遗嘱也没有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名,公证处对程清华老人所作出的遗嘱公证,证明对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二是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规定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而南岸区公证处在办理该公证时,只有一名公证员。 法院判决:撤销南岸区公证处为程清华老人制作的遗嘱公证书。 (见习记者 陈能雄 实习生 赵波)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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