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分钟庭上舌卷波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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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3: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 昨日,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卢建国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公诉方与被告律师在庭上激烈辩论,多家媒体记者和上百人参加了旁听,被告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说:“我决不向邪恶低头。” 上午9时,当被告卢建国被带到法庭时,挤了上百人的旁听席上发出唏嘘声。 整个庭审进行了两个半小时,控辩双方在5个问题上都展开激烈争论,表明分歧巨大。 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公诉方认为属于故意杀人,而被告方及其律师则坚持认为这是正当防卫,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 歹徒抢手机是不是抢夺罪:公诉方认为,歹徒是在被告朋友拿出手机欲报警时才抢的手机,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财产而是为了制止,不属于抢夺。被告方认为素不相识的4人手持刀棍前来威胁,在抢得手机后就逃跑,后来还将手机以300元变卖,已经构成抢劫。 被告该不该追逃跑的歹徒:公诉方认为,被告在歹徒离开时还追击其中一名歹徒,有报复性质。被告方认为自己是在替同事追回被抢手机并抓捕违法犯罪人员,且由于只有自己一人,只能追其中一个。 歹徒被制服并被掐死:公诉方认为被告故意杀人的主要证据就是其在已经将歹徒打倒并骑在其身上后,歹徒就已经被制服,虽然他还在用棍子打,但没有打到,用刀扎也没有扎到。被告还对其进行掐脖子、棍击,才导致歹徒死亡,属于故意杀人。被告说:歹徒倒地,我骑在他身上并不等于他不能对我造成伤害,事实也是他仍然用棍打我头,用刀在我身上扎了几刀,还大喊“救命”。喊“救命”,只有他的同伙才会来帮忙,那就意味着将被告“丢翻”,所以被告是为了避免其招来同伙才掐其脖子。 是自首还是现场挡获:被告在案发后回到第一现场,和朋友一起寻找歹徒留下的凶器,准备到公安机关自首时,被赶到现场的警察挡获。对这一事实虽然控辩双方没有什么异议,但公诉人认为是被警察挡获不是自首。 虽然整个庭审过程双方观点差距很大,但审判长还是宣布:案情已经清楚,将择日宣判。 就该案死者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6万余元,被告律师表示不能接受。被告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说:“我决不向邪恶低头。” (文中人系化名) 案情回放: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医院药剂师卢建国晚上在街边草坪与同事聊天时,忽然遇到歹徒滋事并抢走同事手机。卢建国为了抓获抢手机的歹徒,与手持刀、棍的歹徒们厮打起来,最后4个歹徒四散奔逃,卢建国在追上手持刀棍的歹徒毛刚后与之搏斗,并在身中数刀后将其掐死,他为此被公安机关刑拘。后被区检察院控以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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