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工电死汽修厂赔偿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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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7:2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吴某在哈市一汽修厂在为一车辆喷漆过程中不慎被电流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将汽修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赔偿纠纷案进行了终审判决,该汽修厂赔偿死者丧葬费等共计4万余元。 吴某的妻子赵某称,2002年7月15日,吴某经人介绍到道外区某汽车修配厂做喷漆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7月21日下午,吴某在为一辆面包车喷漆过程中,被电流击伤,送医 在法庭上,汽修厂业主李某辩称,吴某与面包车主谈喷漆的事情和喷漆用的材料都是他自己定的,同时又私自接了电源,给面包车刨光时系违章操作。经道外区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汽修厂业主李某给付死者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及尸体拉运费等共计34374元。给付供养吴某老人抚恤费1283元,给付吴某长子抚养费7200元。近日,李某不服,向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理后维持原判。新闻线索提供:李志兵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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