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肾肝移植医保患者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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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8:51 大连晚报 | ||||
■本报记者 马嫱 记者昨天从大连市劳动就业保障局了解到,继2000年5月我市将肾移植患者术后使用抗排斥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又将肝移植患者术后使用抗排斥药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上调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进一步减轻肾、肝移植患者的个人负担。 抗排斥药费最高限额上调 移植术后第一年的抗排斥药费用最高限额由3.2万元上调到3.4万元;第二年起的最高限额由2.19万元上调到2.3万元。在限额内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仍为: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8%,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4%。 药费部分可以统筹金支付 将抗排斥药费用最高限额以上药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术后第一年抗排斥药费用超过3.4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含4.4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0%;超过4.4万元以上、5.4万元以下(含5.4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30%;超过5.4万元以上、6.4万元以下(含6.4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20%;超过6.4万元以上部分由个人负担。从第二年起,抗排斥药费用超过2.3万元以上、3.3万元以下(含3.3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50%;超过3.3万元以上、4.3万元以下(含4.3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30%;超过4.3万元以上、5.3万元以下(含5.3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20%;超过5.3万元以上部分由个人负担。 患者有了定点医院 指定大医附属第一医院等4家医院为肾、肝移植患者使用抗排斥药治疗定点医院,大连美罗药业新药特药公司为抗排斥药定点购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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