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患者做手术时输尿管被割破———尿液把内脏泡了七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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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9:1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方妍施健康)由于医院的失误造成王女士的输尿管被割破,其内脏竟在自己的尿液里泡了一个星期。医院发现问题后,在采取补救措施时却又犯下另一个错误。饱经折磨的王女士准备将如此不负责任的医院告上法庭。 2001年11月,王女士在某医院检查出早期子宫癌症,并及时做了手术。可是做完手术后,王女士就感觉到肚子胀得慌,身体非常不适,第二天晚上还出现窒息,进行了两次急救 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沈国庆律师点评:王女士因癌症做手术而被误伤输尿管应是明显的医疗事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等额外开支理应由酿成该医疗事故的医院来承担责任。王女士在发现输尿管被意外割伤之后又做了补救手术,手术过后身体仍频频出现不适,但这些不适是否也因误伤输尿管引起,暂时尚不能确定。如果经鉴定确认王女士身体近期出现的炎症和肾积水也系因输尿管被割伤引起,或者因随后的补救手术引起,都应认定为系同一原因引起的后果,也应视为上述医疗事故的组成部分,上述医院应当对此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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