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车祸现场认定违章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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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9:49 华商晨报 | ||
今年6月,沈阳市和平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与一般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当事人对自己是否闯红灯的事实几次翻供,这着实令办案民警挠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大胆采用刑事案件中使用的侦查实验手段。 今年6月14日22时40分许,在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大街北二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中年女子死亡,另一女子受伤。一辆车牌号为辽AG2678的出租车停在旁边,车前梁被撞击得凹陷 据目击者杨某称肇事车辆是肇事司机闯红灯时才发生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和一20多岁自称是车上乘客的女子说是在绿灯时通过路口的,就这样两个当事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词发生了矛盾。 正在案件处理一筹莫展之时,他们突然联想到刑事案件中的侦查实验———“复制”现场。 目击者杨某的证词基本可以确定事实,而肇事司机也承认事发时他的车速达到70~80公里/小时。这样,只要“复制”现场,通过公式计算,确认在杨某步行通过马路的时间段里,肇事司机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看到红灯时车辆是否可能及时在停车线外停车,就可以认定肇事车辆是否闯了红灯。办案民警从有关部门请来专家,通过缜密计算,再现了事故发生时的真实场景。认定肇事车辆发生事故时闯红灯违章。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不得不承认了闯红灯的事实,也承认了车上的女乘客是他的熟人,事先与他一起交换了口供。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肇事司机在取保候审中,而在交通事故侦破中引入刑事案件的侦查实验还不多见。本报记者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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