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公示片头广告 避免有人找麻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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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11:03 今日早报 | ||||
早报讯 前天,记者去浙江庆春电影大世界看《黑客帝国2》时,发现影片广告、售票处及入口处的告示牌上,都写着“本片开始前将有5分钟广告时间”。 电影开场前,影院就告诉观众你将看到多长时间广告,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前段时间杭城一律师状告电影《英雄》片头插播广告一案(详见本报今年3月6日《律师带着公证员看电影》,6月25日《片头插播广告,影院构成侵权》)。 “我们这样做,确实是受到《英雄》一案的启发。另外,由于《黑客2》一片开头的广告时间相对较长,我们就在售票处与影厅入口处向观众公示电影片头的广告时间。”浙江庆春电影大世界副总经理刘敏健解释说,这样做实际上是让观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 不过,对于这种公示,观众的反映却比较平淡。不少观众是在记者的提醒下,才注意到了影厅的公示。一位陈姓小姐说:“无论影院有没有公示,广告还是要看的。如果影院能专门推出片头不带广告的场次就好了。” 陈小姐的想法虽好,不过影院称这暂时还无法实现,因为片头的广告是院线和发行方确定的。 状告《英雄》一案的当事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子年说过,自己打官司并不在乎能不能赢,主要是想引起社会对这一现象的关注。他又如何评价影院的这种做法呢? 张律师认为,片头广告是否侵犯了观众的权利,不在于是否公示,关键在电影规定时间开场时,播放的究竟是广告还是电影,“如果影票说电影9点开场,届时放的还是广告而不是电影,那就侵犯了观众的权利。” 根据记者当天观影时的记录,晚上8点10分场的《黑客2》电影票,8点5分广告开始,8点9分广告结束,随即出现电影片头。看来,影院方面想得也蛮仔细,以防有人上门找麻烦。本报记者 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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