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区一民宅私设“佛堂”被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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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12:0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敏实习生陈焓)本报7月24日曝光的汕樟路一由民宅改作的“佛堂”,昨天已被有关部门联手依法取缔,附近居民拍手称快。 昨天上午,市及金平区宗教事务管理局、金平区公安分局、市佛教协会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汕樟路32号805室。看到执法人员前来,“佛堂主”陈某躲得不知去向,其老婆则拒不承认利用民居搞非法宗教活动。宗教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向该户业主宣读了处理 记者在该户8楼和9楼看到,200多平方米的室内基本上被布置成了一处佛堂,楼上楼下有好几处香案,在墙上还特地装了2台大排气扇散掉做法事时的烟雾,但许多东西明显地已被事先转移。在9楼的天台一角,建了一个烧纸钱用的大砖炉,周围的墙壁已被熏黑,看来这里平日香火不断。 虽然执法人员苦口婆心向业主讲明道理,阐明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宗教活动要到合法的宗教场所进行。但个别人固执认为这只是在自家拜“老爷”,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市佛教协会的有关人员表示,对于在民宅私设“佛堂”的问题,应该持续不断地开展教育,改变一些人的迷信思想才是治理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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